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
108年9月4日
壹、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二、本校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建構校內外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網絡。
二、協助中輟生復學早日適應校園,避免再度輟學。
三、整合校內外輔導人力資源,妥適安排中輟學生安置輔導事宜。
參、對象
一、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學生。
二、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學生 (含新生未報到者) 。
三、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學生。
四、其他原因失學者。
肆、中途輟學學生安置復學輔導作業事項
一、預防為先
1.辦理親職教育與志工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與社區家長共同合作。
2.規劃教師研習,培養全體教師皆具有輔導理念與能力,引導教師善盡輔導學生責任。
3.落實認輔制度,鼓勵教師認輔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中輟復學學生,協助學生順利成長發展。
4.策勵教師實施高效能的教學,幫助學生獲得人性化及滿意的學習。
5.運用輔導的觀念及態度,實施訓育及生活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及人生觀,並協助推動與執行全校性之初級預防服務工作。
6.加強心理輔導及諮詢服務工作。
二、明訂職掌:訂定本校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及分工表,並分發全校教師,各司其職,分工合作,以利中輟學生安置復學輔導工作之推動。
三、支持處理
1.中輟學生返校復學安置年級請考量中輟學生之年齡、中輟時間長短、中輟學生學業程度、中輟學生就學意願等因素,安排合適之復學輔導課程。
2.為協助中輟學生早日適應正規校園作息,可以安排安置銜接課程。
三、安置銜接
1.中輟生復學時可先行安置於訓導處或輔導室,期間以至少一星期為原則。
2.安置輔導內容包括就學準備、親師溝通、學生諮商及註冊編班等。
四、復學編班
1.中輟生復學依原班復學,若隔年度復學則在原同班級就讀為原則。
2.若當年度原班已有中輟復學生、轉學生或特殊學生時,則改編至該年級人數較少之班級。
3.班級人數、學生條件相等時,則請級任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
4.遇特殊個案亦召開校內鑑定安置輔導會議研議辦理。
五、復學輔導
1.中輟學生復學後,優先列為認輔對象,協助中輟生適應環境。
2.中輟學生若不願回校就讀,可優先轉介中途學校協助輔導安置。
3.安排彈性及多元化的課程,例如:潛能開發教育班、技藝教育班、多元能力開發教育班,協助學生早日銜接正規課程,促其愛到學校上課。
4.結合導師、認輔教師、訓導處深入了解中輟生之家庭狀況,必要時給予家庭教育的指導及協助,密切注意中輟學生其校外生活所結交朋友,杜絕不良朋友的誘惑。
5.協助導師營造良好的班級氣氛,使同儕接納中輟生。
6.必要時藉由團體輔導協助中輟學生發展建立同儕關係,維持良好人際關係。
7.各處室應密切聯繫配合,積極予以行政上之必要支援與協助。
8.中輟學生資料應建檔保密並做長期性、持續性之追蹤輔導。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含新生未入學)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學校處理中途輟學分工表
流程 | 職 稱 | 第一、二類中輟學生 | 第三類中輟學生 |
一天 | 班級
導師 |
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並向訓導處報備。 | 導師及註冊組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 |
二天 | 班級
導師 |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 |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 |
教務處 | 教務處與班級導師主動聯繫,並以限時掛號寄未註冊通知單給家長。督促家長到校商談。 | ||
訓導處 | 訓導處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並以限時掛號寄曠課通知單給家長。請家長到校商談。 | 訓導處應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 | |
三天
|
班級
導師 |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教、訓、輔三處報備。與三處主任研商,確定中輟後,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直到復學為止。 |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教、訓、輔三處報備。與三處主任研商,確定中輟後,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直到復學為止。 |
教務處 | 教務處召集班級導師、訓輔二處主任研商,以確定學生中輟。
1.了解學生動向,寄發限時掛號信函通知家長到校說明,以做後續之處理。 2.轉學學生經過三天未到申請轉入學校報到,轉出學校教育局應了解學生動向,列管處理。 |
||
訓導處 | 訓導處應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或分頭尋訪與個案有關之對象。訓導處應召集班級導師、教輔二處研商,以確定學生中輟。
確定學生屬中輟時,應以特急件馬上辦方式處理。 1.即時上網通報,通報完成後以書面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 2.填寫中輟名冊 3.寄發限時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
||
四天 | 校長暨各處室 | 召開中輟個案會議,確認學生中輟事宜,並訂定尋回策略,直到返校為止。 | |
教務處 | 以傳真方式通報強迫入學委員會完成教育部中輟系統網路通報 | ||
輔導室 | 將該生列入重點個案並建立高關懷卡 | ||
通報完成 | 訓導處 | 1.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註冊組,做有關學籍及成績之後續處理。
2.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通報 之處理。 |
|
教務處 | 1.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生教組,做有關出缺勤管理之後續處理。
2.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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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及
轉介 |
輔導室 | 1.輔導室經生教組或註冊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 (備份通報單) 後,應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了解中輟原因。
2.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並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 (表格由各校自訂)。 3.視學生中輟原因 (個案狀況) 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或所在行政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轉介後輔導室仍應定期與轉介單位保持聯繫,瞭解輔導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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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學 | 各處室 | 1.學生經輔導返校復學時,由學校相關處室會同處理,做適切之安置措施 (包括編班、補救教學、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等)。
2.學生經輔導返校復學後,輔導室應告知轉介單位。 3.學生除復學外,若為就醫、出國或逾齡,輔導室可將該個案作結案之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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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
通報 |
教務處 | 1.註冊組於中輟學生個案返校復學後,即時上網路通報復學,諮詢單位:中輟學生資料處理中心學校。
(中輟網址:www.mlss.edu.tw ) 2.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會知訓導處及輔導室。 |
【附件二】
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輔導工作小組
職稱 | 職稱 | 工作內容 |
召集人 | 校 長 | 召開中輟生輔導工作會議 |
執行秘書 | 輔導主任 | 規劃中輟生輔導工作 |
委員 | 輔導組長 | 執行中輟生輔導事宜 |
委員 | 教務主任 | 規劃預防學生中輟及中輟復學生課業輔導事宜 |
委員 | 訓導主任 | 規劃協尋中輟生有關事宜 |
委員 | 生活教育組長 | 中輟生通報及生活輔導 |
委員 | 註冊組長 | 中輟生通報及統計、編班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