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國小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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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國小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

108年9月4日

壹、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二、本校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建構校內外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網絡。

二、協助中輟生復學早日適應校園,避免再度輟學。

三、整合校內外輔導人力資源,妥適安排中輟學生安置輔導事宜。

參、對象

一、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學生。

二、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學生 (含新生未報到者) 。

三、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學生。

四、其他原因失學者。

肆、中途輟學學生安置復學輔導作業事項

一、預防為先

1.辦理親職教育與志工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與社區家長共同合作。

2.規劃教師研習,培養全體教師皆具有輔導理念與能力,引導教師善盡輔導學生責任。

3.落實認輔制度,鼓勵教師認輔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中輟復學學生,協助學生順利成長發展。

4.策勵教師實施高效能的教學,幫助學生獲得人性化及滿意的學習。

5.運用輔導的觀念及態度,實施訓育及生活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及人生觀,並協助推動與執行全校性之初級預防服務工作。

6.加強心理輔導及諮詢服務工作。

二、明訂職掌:訂定本校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及分工表,並分發全校教師,各司其職,分工合作,以利中輟學生安置復學輔導工作之推動。

三、支持處理

1.中輟學生返校復學安置年級請考量中輟學生之年齡、中輟時間長短、中輟學生學業程度、中輟學生就學意願等因素,安排合適之復學輔導課程。

2.為協助中輟學生早日適應正規校園作息,可以安排安置銜接課程。

三、安置銜接

1.中輟生復學時可先行安置於訓導處或輔導室,期間以至少一星期為原則。

2.安置輔導內容包括就學準備、親師溝通、學生諮商及註冊編班等。

四、復學編班

1.中輟生復學依原班復學,若隔年度復學則在原同班級就讀為原則。

2.若當年度原班已有中輟復學生、轉學生或特殊學生時,則改編至該年級人數較少之班級。

3.班級人數、學生條件相等時,則請級任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

4.遇特殊個案亦召開校內鑑定安置輔導會議研議辦理。

五、復學輔導

1.中輟學生復學後,優先列為認輔對象,協助中輟生適應環境。

2.中輟學生若不願回校就讀,可優先轉介中途學校協助輔導安置。

3.安排彈性及多元化的課程,例如:潛能開發教育班、技藝教育班、多元能力開發教育班,協助學生早日銜接正規課程,促其愛到學校上課。

4.結合導師、認輔教師、訓導處深入了解中輟生之家庭狀況,必要時給予家庭教育的指導及協助,密切注意中輟學生其校外生活所結交朋友,杜絕不良朋友的誘惑。

5.協助導師營造良好的班級氣氛,使同儕接納中輟生。

6.必要時藉由團體輔導協助中輟學生發展建立同儕關係,維持良好人際關係。

7.各處室應密切聯繫配合,積極予以行政上之必要支援與協助。

8.中輟學生資料應建檔保密並做長期性、持續性之追蹤輔導。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含新生未入學)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學校處理中途輟學分工表

流程 職 稱 第一、二類中輟學生 第三類中輟學生
一天 班級

導師

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並向訓導處報備。 導師及註冊組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
二天 班級

導師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
教務處   教務處與班級導師主動聯繫,並以限時掛號寄未註冊通知單給家長。督促家長到校商談。
訓導處 訓導處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並以限時掛號寄曠課通知單給家長。請家長到校商談。 訓導處應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
三天

 

班級

導師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教、訓、輔三處報備。與三處主任研商,確定中輟後,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直到復學為止。 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同時向教、訓、輔三處報備。與三處主任研商,確定中輟後,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直到復學為止。
教務處   教務處召集班級導師、訓輔二處主任研商,以確定學生中輟。

1.了解學生動向,寄發限時掛號信函通知家長到校說明,以做後續之處理。

2.轉學學生經過三天未到申請轉入學校報到,轉出學校教育局應了解學生動向,列管處理。

訓導處 訓導處應派員或偕同班級導師或分頭尋訪與個案有關之對象。訓導處應召集班級導師、教輔二處研商,以確定學生中輟。

確定學生屬中輟時,應以特急件馬上辦方式處理。

1.即時上網通報,通報完成後以書面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

2.填寫中輟名冊

3.寄發限時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四天 校長暨各處室 召開中輟個案會議,確認學生中輟事宜,並訂定尋回策略,直到返校為止。
教務處 以傳真方式通報強迫入學委員會完成教育部中輟系統網路通報
輔導室 將該生列入重點個案並建立高關懷卡
通報完成 訓導處 1.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註冊組,做有關學籍及成績之後續處理。

2.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通報 之處理。

 
教務處   1.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生教組,做有關出缺勤管理之後續處理。

2.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診斷及

轉介

輔導室 1.輔導室經生教組或註冊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 (備份通報單) 後,應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了解中輟原因。

2.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並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 (表格由各校自訂)。

3.視學生中輟原因 (個案狀況) 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或所在行政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轉介後輔導室仍應定期與轉介單位保持聯繫,瞭解輔導情形。

復學 各處室 1.學生經輔導返校復學時,由學校相關處室會同處理,做適切之安置措施 (包括編班、補救教學、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等)。

2.學生經輔導返校復學後,輔導室應告知轉介單位。

3.學生除復學外,若為就醫、出國或逾齡,輔導室可將該個案作結案之處置。

結案

通報

教務處 1.註冊組於中輟學生個案返校復學後,即時上網路通報復學,諮詢單位:中輟學生資料處理中心學校。

(中輟網址:www.mlss.edu.tw )

2.通報完成,列印備份通報單,會知訓導處及輔導室。

 

 

【附件二】

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輔導工作小組

職稱 職稱 工作內容
召集人 校 長 召開中輟生輔導工作會議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規劃中輟生輔導工作
委員 輔導組長 執行中輟生輔導事宜
委員 教務主任 規劃預防學生中輟及中輟復學生課業輔導事宜
委員 訓導主任 規劃協尋中輟生有關事宜
委員 生活教育組長 中輟生通報及生活輔導
委員 註冊組長 中輟生通報及統計、編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