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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0-07-27 | 點閱數: 195

一、本局 109 年 7 月 6 日桃教體字第 1090059530 號函諒達。
二、鑒於各校(園)於暑期陸續辦理育樂營等活動,為避免校園發生熱傷害事件,請各校持續宣導並落實以下熱傷害防護措施:
(一)充份補充水分及電解質:應宣導隨時補充水分,不等到口渴才喝水,宜飲用室溫的水。如有從事運動,應於運動前 2-3 小時喝水 400-600cc (分 2-3 次飲用);運動前、運動中,每 10 至 20 分鐘喝 200 至 300cc ,且適時補充電解質。
(二)避免烈日下活動:應持續掌握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高溫資訊及紫外線指數,減少於上午 10 時至下午 2 時進行戶外活動,並視狀況調整至室內或陰涼處實施相關課程,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穿著涼爽透氣衣物:應宣導儘量穿著輕便、淺色、寬鬆、透氣、吸水與排汗功能佳的衣物,增加散熱效果。
(四)保持教室通風:利用空調、電風扇或灑水方式降低室內環境溫度,並隨時檢查通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三、另可逕至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參閱熱傷害之認識與緊急處置資訊,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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