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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公告 | 2021-01-17 | 點閱數: 272

轉知桃園市教育局(110 年 1月 12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03597 號函):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於校園時應配戴口罩、校園開放及各項活動辦理原則。

  近日因新增 COVID-19 確診本土案例,為強化校園防疫措施,維護師生健康,請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時應配戴口罩,基於兼顧校園防疫及社區民眾運動權益,校園開放政策目前維持不變,惟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訪客與社區民眾等)進出校園時須配戴口罩,並配合落實實名制 、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本局將視疫情狀況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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