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60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1-05-20 | 點閱數: 128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送修正之「臺北市 110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 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5 月 18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03048238 號函及 110 年 5 月 12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030462682 號函賡續辦理。
二、 為強化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感染風險,並配合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所指示警戒期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取嚴密防疫因應措施,茲修正旨揭作業簡章如下:
(一) 第 6 點「報名及收件時間、方式」:
1、 時間: 110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受理。
2、 方式:採電子郵寄方式(勿親自現場報名),請報名參加遴選人員備妥報名文件,於規定報名期間內,將「電子檔」寄送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信箱: edu_hse.17@mail.taipei.gov.tw ,主旨及檔名請註明「 ○○○ (校長候選人姓名)○○○(申請報名學校名稱)報名文件」。請於寄信後以電話聯繫承辦人陳奕蓁小姐確認,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6361 。
3、 未於報名時段寄送者,不予受理,報名時間以本局指定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準。
(二) 第 7 點「審議時間及地點」:如報名人數未超過 5 人,審議時間為 110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如報名人數超過 5 人,審議時間為 110 年 7 月 3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起。
三、 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四、 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 A4 直式橫書格式,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報名當日下午 4 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寄達指定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並貼妥 1 吋彩色照片。
(二) 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 14 號字,行距 24pt ,以 16 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 過去服務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 4 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 4 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等。
3、 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4、 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相關佐證。
(三) 以上第(一)項請提供可編輯之電子檔及經簽章之掃描檔各 1 份;第(二)項請提供電子檔 1 份。
(四) 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 30 頁為上限(包含第(五)至(八)項資料)。
(五) 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 4 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各 1 份)。【本項資料請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6-1 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及特殊教育學校所設最高教育階段教師證書供查驗】
(六) 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
(七) 相關著作。
(八) 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
(九) 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
(十) 參加新任校長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書由本局公告於教育局網站,以供學校教師、家長及遴選委員參考。
五、 旨揭作業簡章及申請表件請逕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ed 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下載。
:::

主選單 主選單

教科書版本 教科書版本

搜尋 搜尋

:::

行政人員登入 行政人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