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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1-07-20 | 點閱數: 184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8 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6 日,部分場域微解封,學校戶外操場可以開放民眾運動,但提及各級學校仍維持現行防疫機制,故除操場之外之學校行政教學區域,仍應以第三級警戒措施進行防疫。
三、 依據本局 110 年 6 月 8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50676 號函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學生物品保管指引」如下:
(一) 考量現階段疫情嚴峻,請學校勿召集學生或家長返校領取物品,減少群聚或移動風險。
(二) 俟疫情趨緩後,依教育局最新通知及各項防疫準則,請學校協助學生辦理返校領取物品事宜。
(三) 各校畢業生成績單、畢業證書,以由學校代為保管為原則,倘若個別學生有急需者,請學校個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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