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該會為鼓勵學生於各領域努力學習,堅持不懈,勤學有成,其精神足為學習楷模者,頒發獎助學金。 |
二、 | 推薦資格:凡龜山區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每校推薦至多四名,經審查通過者,公開頒發獎助學金二仟元、物資一仟元。 |
三、 | 頒獎時間為 110 年 12 月 29 日(三)上午九時,假協辦單位長庚國小三樓視聽教室辦理。敬請各校師長及受獎學生出席,詳情另函通知。 |
四、 | 敬請各學校將申請表(附件一)及申請學生名冊(附件二)紙本資料於 110 年 12 月 16 日(四)前寄至長庚國小教務處。另請將學生名冊 excel 檔電郵傳至 registration@mail.cgps.tyc.edu.tw 。 |
五、 | 本案協辦單位為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龜山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