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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2-01-05 | 點閱數: 141
一、 本局 110 年 10 月 18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95738 號函諒達。
二、 本市 110 年度校園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已全數辦理完畢,經事先調查且已造冊者,因故未能於入校接種當日接種流感疫苗,本局同意是類人員於課務自理下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並覈實予以公假登記。
三、 依原造冊名單開立補種通知單予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非公費對象教職員工,並請其持補種通知單及身份證,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接種疫苗;公費對象教職員工(包括 50 歲至 64 歲健康成人)則可逕持健保卡至衛生所或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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