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國民小學圖書館使用注意事項
壹、閱覽規則:
一、開放時間:上課期間08:40~12:00,13:15~15:40。(星期三除外)
愛的書庫借還書時間13:15~15:40(星期三除外)
二、在圖書室內應保持安靜、維持整潔、愛惜公物。
三、書籍、刊物,可自由取閱,看完後放回原處,切勿隨意置放。
四、未辦理借書手續,不可以將書籍攜出館外。
五、請愛護書籍,小心翻閱,不得折角或毀損。發現書籍有破損脫頁時,請送交櫃檯人員處理。
六、班級閱讀小天使指導注意事項:
1.按「座號」於走廊整隊,由閱讀小天使分發「書插」後入館。
2.指導同學以「書插」置於取書處,便於閱後歸位,避免亂放。
3.下課前三分鐘請向同學宣佈「座椅、書籍」歸位,閱讀小天使收回「書插」。
4.下課時請閱讀小天使整理圖書、桌椅、書插(並檢查有無遺漏),以便下個班級使用。
七、班級若使用圖書室之秩序不良,將暫停該班借用圖書室。
八、凡不遵守以上規則,又不聽勸誡者,取消閱讀權利。
貳、借書規則:
一、5、6年級學生圖書館書籍借閱需使用由圖書館(設備組)製作借書證,此證使用到離職、畢業或轉學,離開學校前須繳回借書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1~4級學生圖書館書籍借閱需使用桃樂卡,此證如有遺失需要補發,請至註冊組老師申請。
二、借書冊數及期限:
1、教師﹕30本,借閱時間﹕30天。
2、學生﹕3本,借閱時間﹕14天,得申請續借一次。
3、志工﹕10本,借閱時間﹕30天。
4、超過還書日期二週未歸還者,一個月內不得再借書(或愛館服務一週)。
三、借書手續:
1、請親持製發之借書證到圖書館選書。
2、將書籍及借書證交館員核對。
3、無特殊原因,不得當日借書當日還書。
四、未經登錄編目整理完畢之書籍,概不借出,請送交櫃檯人員處理。
五、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於學期終了前二週均須歸還,在此期間,圖書暫停借閱。
六、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辦理補發手續(酌收工本費五十元)。
七、借出之書籍請妥為保護,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或割損、撕頁等重大損壞,應照價賠償,或購買原書補實,學生遺失者並請級任老師催收。
叁、還書規則:
一、還書時間:班級閱讀時間、每節下課時間。
二、還書時,請親自將書籍交給櫃檯館員辦理還書,千萬不可以直接放回書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