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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公告 | 2020-10-28 | 點閱數: 173

依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可至「教師 e 學院」數位學習平臺(網址: 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修讀,以落實相關法令。

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三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另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為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設計學生及幼兒之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的參考,教育部 109 年業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編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師手冊」,手冊內容已全數上傳家庭教育網/教育推廣/相關出版品  (網址: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List.aspx?uid=4770&pid=1033),請各校參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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