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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2-03-14 | 點閱數: 124
主旨: 為辦理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貴單位踴躍推薦所屬人員擔任本區選務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1 月 20 日桃選一字第 1110000092 號函辦理。
二、 111 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 568 次委員會議決議,訂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三、 依行政院 72 年 11 月 9 日台 72 人政參字第 30519 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1 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 110 年 5 月 2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322 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本區辦理旨揭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3 張(市長、市議員及里長),主任管理員 3,400 元、主任監察員 2,800 元及管理員 2,200 元(均不含講習費 200 元)。
四、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採最廣義認定),請貴單位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五、 貴單位同仁如以包所方式報名,請先參閱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附件一),將該投開票所需求員額及個人資料填具於推薦名冊(附件二),免備文由承辦人員逕傳本公所選務承辦人信箱(10010736@mail.tycg.gov.tw)。
六、 貴單位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請改以登記資料卡方式(附件三),填具完整個人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紙本親送、寄送或傳真本公所,後續由本公所擇合適投開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
七、 檢送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龍潭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推薦名冊及登記資料卡各 1 份。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電洽本公所選務承辦人陳先生(03-479307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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