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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2-10-11 | 點閱數: 352
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30 日以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66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30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66D 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文瑾小姐(電話: 02-77366309)。
  • 376735100E_1110094411_ATTACH2.odt
    1) 376735100E_1110094411_ATTACH2.odt
  • 教育部令.pdf
    2) 教育部令.pdf
  • 教師證書、教師證明書及證明文件核發、補發或換發之收費基準.pdf
    3) 教師證書、教師證明書及證明文件核發、補發或換發之收費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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