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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生教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3-05-08 | 點閱數: 69
一、 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22 條第 3 項規定辦理。
二、 欲報名者,請於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前至下列網址填寫 Google 表單:
(一) 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 https://forms.gle/9CPD13rtzXthzAjo6
(二) 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班: https://forms.gle/VTke8xJtB49CW6cd7
(三) 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 https://forms.gle/WSvsDZJQkpBYBvmU7
三、 本案培訓班參與人員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另依本府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暨本局 112 年 2 月 15 日桃教人字第 1120010317 號函示略以,本局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若屬自由參加性質,同意參加人員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四、 另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 107 年、 111 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 2 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及歷次未完成訓練者,請學校一併鼓勵其再次參訓。
五、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4192136 分機 610 。
六、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暨報名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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