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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長 - 輔導室公告 | 2023-06-20 | 點閱數: 99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2 年 6 月 16 日清師培字第 112900450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如下:
(一) 時間: 11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及 7 月 14 日(星期五)共計二天。
(二) 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
三、 請 於 112 年 7 月 3 日 ( 星期一 ) 前 至 全 國 特 殊 教 育 資 訊 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報名,錄取名單亦請於報名截止日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四、

倘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承辦人:黃淑容,電話: 03-5715131#77201 。

一、時間: 112 年 7 月 12 日(三)、 7 月 14 日(五)09:00-16:10 ,二天。

二、地點:本校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 (地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三、對象: 1. 本校輔導區桃竹苗四縣市國中、小學普通班有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 個案之教師優先參加。 2. 本校輔導區桃竹苗四縣市國中、小資源班教師、專輔教師。 以上約計 50 人。

報名及錄取 一、請 於 112 年 7 月 3 日 ( 一 ) 前 至 全 國 特 殊 教 育 資 訊 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報名,錄取名單亦請於報名截止日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中心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並保留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 2 利。 三、報名經審核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時請於 3 天前電: 03-5715131 轉 77201 辦理請假。

注意事項: 一、本次研習須全程參與二天課程,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單位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數;為尊重講師,請準時入場,研習開始逾 20 分鐘後恕不 予入場;出席時數少於研習總時數 1/2 (含)以上者,不予核發研習時 數,並請於研習結束 15 日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檢閱時數。 二、本校停車位有限,並實施停車收費,請參加人員儘量利用大眾運輸交 通工具到達本校。 三、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五、考量因突發狀況導致研習需臨時變動,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務必收 E-mail(您留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之 E-mail)或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原報名介面之/緊急公告/詳閱,以了解研習變動相關最新訊息。 六、研習當天建議請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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