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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訓育組長 - 總務處公告 | 2023-10-12 | 點閱數: 117
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件活動資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海大) 112 年 10 月 2 日海洋教育字第 1120023586 號函辦理。
二、 為響應戶外教育十年回顧系列活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海大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旨揭活動,徵件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33 萬元,並配合 2024 戶外教育年會辦理「攝影特展」進行全國展示,敬邀教師大顯身手,以多元觀點展現臺灣之美,以影像作為溝通媒介,使這塊土地上的精彩瞬間以不同形式被紀錄。
三、 旨揭徵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摘述資訊如下:
(一) 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組隊報名。
(二) 徵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1 時 59 分截止。
(三) 徵件類型:
1、 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及其他場域」3 種類別。
2、 短片組:以 3 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及形象推廣」3 種類別。
(四) 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1、 第 1 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1 時 59 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https://outdoor.moe.edu.tw )線上報名與投件。
2、 初審評選後,本校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3、 第 2 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 113 年 2 月 19 日至 113 年 2 月 29 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五) 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 3 名、優等 5 名及佳作 5 名,獎勵內容如下:
1、 特優:頒發獎狀 1 紙及獎金新臺幣 1 萬元。
2、 優等:頒發獎狀 1 紙及獎金 5,000 元。
3、 佳作:頒發獎狀 1 紙。
四、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海大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一) 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89 。
(二) 電子郵件: peggiekao@email.nto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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