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有關「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敬請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112 年 12 月 18 日中市新影字第 112000908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為行銷臺中城市意象及推廣動畫產業,該局補助動畫電影《妖怪森林》製作,該片預計於 113 年 1 月 19 日於全臺院線戲院上映,為推廣臺灣動畫電影及在地文化特色,配合電影上映辦理繪畫比賽活動,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發揮創意,以「和自己的妖怪交朋友」為靈感,畫出心目中「妖怪」的神采樣貌,創作出富有想象力的精采作品。 |
三、 | 繪畫比賽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至《妖怪森林》粉絲專頁「繪畫比賽」貼文(112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5 點公佈),下載電子線稿或影印,以 A3 白紙(29.7x42cm)制式規格列印(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
(二) | 參加比賽者需填寫圖稿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資料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
(三) | 參加資格:全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四) | 徵件時間: 112 年 12 月 11 日至 113 年 1 月 10 日,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規定地址。 |
(五) | 比賽結果公佈:得獎作品將於 113 年 1 月 22 日下午 5 點公告於《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
四、 | 檢附活動辦法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