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2 日 桃教資字第 1130020119 號函。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初審: |
1、 |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
2、 | 線上報名: 11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完成初審線上報名及報明表(附件一)與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附件六)檔案上傳(.pdf 格式)。活動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3、 | 紙本資料送件日期:(附件一~附件六)共 6 件請各校於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請使用附件七貼於信封封面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
4、 | 初審評分日期:113 年 10 月 3 日書面評審 |
(二) | 複審: |
1、 | 對象:通過初審之隊伍。 |
2、 | 線上報名:113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前完成複審線上報名以及將複審完整說明表(附件八)作品歷程紀錄(附件九)檔案上傳(.pdf 格式)。活動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3、 | 送件日期: 113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下午 4 時,將參賽實體作品及複審完整說明表等複審資料送至平興國中 2 樓會議室。 |
4、 | 複審日期:113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請詳參實施計畫。 |
(三)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徐志蓮組長,電 話:(03)4918239 轉 240 。 |
三、 | 檢附實施計畫、發明展時程表、初審附件、複審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