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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 | 2024-10-01 | 點閱數: 235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 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二)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三)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三、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3.doc
    1)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3.doc
  •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2.doc
    2)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2.doc
  •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1.doc
    3) 113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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