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114 年 6 月 4 日桃市教工字第 114000005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目的: |
(一) | 提升教師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有關「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簡稱「校事會議」)以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等教育相關法規的知能與因應能力,促進教師在進行相關教學活動與學生輔導管教過程,皆能依循相關規定,避免誤觸法規。 |
(二) | 藉由實務處理經驗,及校園相關案例的分享,增進教師對學生之輔導管教等相關規定及可能衍生之法律責任的意識,強化教師在教育現場的敏銳度,預防校園霸凌、體罰、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等校園事件的發生。 |
三、 | 研習時間: 11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
四、 | 研習地點:桃園市圖書館總館 6 樓多功能活動室(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303 號 6 樓)。 |
五、 | 研習對象:本市教師,正取 70 名,每校以 2 名教師參加為原則,依報名時間先後為準。 |
六、 | 報名方式: |
(一) | 報名時間:於 1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同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為止。 |
(二) | 請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QcE7auKX5NkxLQbWA 。 |
(三) | 錄取名單於 10 月 13 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網站最新消息( https://teu.org.tw/)並發送簡訊通知。 |
七、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將依據當日出席人員簽到退名單,由本會統一彙整上傳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
八、 | 參與本次研習教師,其所遺留之課務請貴校本權責辦理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