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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5-10-27 | 點閱數: 120
主旨: 宣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 條之 1 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 114 年 10 月 15 日文影字第 11420436704 號函辦理。
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 條之 1 相關規定,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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