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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3-05 | 點閱數: 131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十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一份。
二、 本局 115 年 2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150011444 號函併予註銷。
  • 附表一桃園市         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1) 附表一桃園市 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 附表二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2) 附表二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 附表三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3) 附表三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 附表四幼兒園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4) 附表四幼兒園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docx
  • 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pdf
    5) 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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