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60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3-05 | 點閱數: 60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十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一份。
二、 本局 115 年 2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150011444 號函併予註銷。
:::

主選單 主選單

教科書版本 教科書版本

搜尋 搜尋

:::

行政人員登入 行政人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