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6-22 | 點閱數: 239

【性騷擾防治宣導】

為營造安全、友善及尊重的職場環境,請同仁共同遵守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

一、性騷擾之定義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二、各機關學校,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一)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時

1.考量申訴人意願,採取適當之隔離措施,避免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

2.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3.啟動調查程序,對性騷擾事件之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適當之調查程序。

(二)因其他情形而知悉時

1.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之釐清及查證。

2.告知被害人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其意願協助其提起申訴。

3.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4.對相關人員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

三、職場性騷擾申訴窗口:本校人事室

【職場霸凌防治宣導】

一、職場霸凌之要件

(一)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

(二)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

(三)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

(四)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

(五)以持續性為原則(情節重大者例外)。

二、申訴方式

(一)遭受職場霸凌,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

(二)如行為人為機關首長,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

(三)可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https://gov.tw/s4s ,將以保密方式轉請權責機關處理。

三、職場霸凌申訴窗口:本校人事室

四、職場霸凌防治課程: ttps://youtu.be/ptlgGP1fHiQ?si=Xp8LaKsOY2XqoHsH

【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宣導】

一、服務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含公務人員、約用人員、技工等)。

二、服務項目:提供心理、工作、法律、財務、健康、管理、友善職場等 7 大議題專業諮詢,以每年每人諮詢 5 次為原則。

三、可自行使用以下方式進行預約:

1、線上申請: https://reurl.cc/eVy7lR

2、官方 LINE ID : @793tpucz

3、解憂信箱:eap@mail.tycg.gov.tw

公務人員勤休制度宣導

一、工時:每日辦公時數為 8 小時,每週辦公總時數為 40 小時,每週應有 2 日之休息日。

二、加班時數

1、一般情況: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 12 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60 小時。

2、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 12 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80 小時。

3、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 14 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80 小時。

註:每月加班時數超過 60 小時,應「事前」經主管機關同意。

  • 01 性騷擾防治宣導_A4海報.png
    1) 01 性騷擾防治宣導_A4海報.png
  • 02 職場霸凌防治宣導_A4海報.png
    2) 02 職場霸凌防治宣導_A4海報.png
  • 03 員工協助方案宣導_A4海報.png
    3) 03 員工協助方案宣導_A4海報.png
  • 04 勤休制度宣導_A4海報.png
    4) 04 勤休制度宣導_A4海報.png
:::

主選單

教科書版本

搜尋

:::

行政人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