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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6-07-06 | 點閱數: 35

 

 

 

說明:

訂定「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臺灣台語能力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送「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臺灣台語能力作業要點」一份。

  • 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臺灣台語能力作業要點.pdf
    1) 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臺灣台語能力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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