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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26-08-14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5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
解 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
縮短 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
升學習 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職教師,正式/代理教師(有合格
教師證)尚未取得 8 小時研習時數者及桃園市 115 學年度甄
選錄取之新進教師務必參加此研習。
(二)若已取得以下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
1、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 小時認證。
2、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 小時認證。
3、永齡 29 小時認證資格。

(三)請各校主要承辦人確實審核貴校新進正式教師,並將需
要 參加研習之新進正式老師,至下方 google 表單網址
填寫,以利後續核對。(填寫網址 : https://forms.gle
/mGmC6kF4EJjtiXup9 )
(四)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115 年 08 月 20 日(星期四)8:00~17:10
2、第二梯次:115 年 08 月 21 日(星期五)8:00~17:10
(五)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請逕至
桃 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
/tydrp/index. aspx ,開課單位:龍安國小)報名,非
正式教師(如代 理、代課、鐘點)請勿報名,
(七)每梯次預計錄取 180 名,國語 100 人、數學 50 人、英語 30
人,請擇一梯次並選擇國、英、數其中一個領域報名,
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八)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研習會
場不提供紙杯。
(九)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
自 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
入( 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四、適逢各校行政人員交接期,若有職務異動請確實列入移
交,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
者覈實 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
話: 03-3922797 分機 610 )。

六、檢附旨揭計畫及龍安國小路線圖各 1 份。

 

  • 交通路線.pdf
    1) 交通路線.pdf
  • 研習計畫-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研習.pdf
    2) 研習計畫-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研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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