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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公告 | 2026-09-14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15 年 9 月 8 日桃社障字第 1150083379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係為優先獎助生活陷入困境且領有中度、重度、極重度肢體障礙證明者(身心障礙證明第七類)之在學子女(含大學、高中、國中及國小學生)。
三、 本案截止收件日為 115 年 10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申請表格及詳細辦法請逕至該基金會官網( https://www.cfh.org.tw )下載辦理,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電話:(02)2753-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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