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4 日桃較特字第 1150081473 號函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5 年 8 月 26 日師大特字第 1151023826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委託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本案為教育部委託辦理(部定選修性質)之研習,經鈞局同意補充說明公假事宜。 |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 |
| (一) | 第一場次: 115 年 9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 |
| (二) | 第二場次: 11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4 時 10 分。 |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圖書館。 |
| (四) | 各場次名額預計 40 人,非連續性研習,擇一場次報名即可。 |
| (五) | 建議參加之對象: |
| 1、 | 國立學校及國民中小學之特殊教育教師、輔導教師、普通班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參與過由其他單位辦理之 CWPBS 或 PBS 相關研習者。 |
| 2、 | 桃園市情支中心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工作人員及輔導諮商中心之專業人員。 |
| 3、 | 桃園市各級輔導團團員、輔諮中心、特教資源中心等負責推動友善校園和融合教育之工作人員。 |
| (六) |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 ://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全部-開啟查詢-活動名稱輸入(自我監控)查訊後報名。 |
| (七) | 研習計畫如附件及宣傳海報所示。每場研習完成者,將核發時數 3 小時。 |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研習日期適逢周末假日之研習,可於兩年內(課務自理)公假補休。 |
| 五、 | 若有未盡事宜,請洽情支中心業務承辦人莊文寧老師(連絡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