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08年9月4日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3款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二、宗旨:
(一)以教育方式破除性別歧視與迷思,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二)尊重多元特質,接納差異,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三、實施原則:
(一)學習環境與資源部份
1.提供學生與教職員工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2.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
3.招生、就學許可、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給於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4.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5.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均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二)課程、教材與教學部份
1.發展課程規劃、評量方式與活動設計方案時,不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並鼓勵學生發揮潛能。
2.編寫、審查及選用教材時,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應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
3.敎師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4.鼓勵學生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修習適性課程。
(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防治
1.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訂定本校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內容包括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活動、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等要項,以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項。
2.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除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通報外,並應將該事件交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四)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需符合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
四、實施步驟與策略
(一)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綜理本校與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
(二)建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絡」:以協助研習與融入課程規劃、活動設計、教材編製、防治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與家庭暴力等工作。
(三)擬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實施計畫,統整各處室相關資源,落實並檢視實施成果,以系統性協助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瞭解並落實性別平等的真諦。
(四)透過教學研究會討論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與課程融入之方案。提升教師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設計、評量與活動規劃的知能。
(五)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擬定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定期辦理宣導與評鑑實施成效。
(六)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並依據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提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
(七)利用網路、各項教職員工與學生集會、研習時間等多元管道,公告本規定。
五、實施內容:
(一)教職員工研習進修活動。
(二)電影閱讀會。
(三)團體主題座談(午休或班級課程)。
(四)專題演講。
(五)讀書會或成長團體。
(六)融入相關領域課程。
(七)班週會討論。
(八)個案會議。
(九)危機處理流程演練。
(十)蒐集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及輔導資料與相關法令,供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
六、實施進度:本工作每學年末並辦理檢討,期能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宗旨。
七、預期效益:
(一)「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活動,均能按年度計畫與防治手冊,落實執行。
(二)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家長,均能具有性別意識,破除性別的歧視與迷思。
(三)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家長均能欣賞多元特質、接納差異,以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八、本工作所需經費依年度計畫所擬實施方案編列預算,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實施規定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決議,提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校 長:
輔導主任: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附件一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小(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之教育環境,並預防及處理教職員工生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行為之相關問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第九條,特設置「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設置辦法用詞定義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之規定。
第二章組織
第三條 本委員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之規定,置委員十三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自每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卅一日止。第四條 本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兼召集人,四處主任、輔導組長、生教組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全校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3人)、職工代表(1人)、家長代表(1人)、學生代表(1人)或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另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惟因學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人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如附件一)第五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第六條 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席並主持會議,行政業務由輔導室輔導組負責。第七條 教師代表、職工代表由校長自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職員工中聘任之,家長代表由家長委員會推舉。第八條 本委員會可視個案需要延聘校外相關專業人士為諮詢顧問。第九條 本委員會所擬各項實施方案之經費,由各相關業務項下編列預算支應。
第三章 職責
第十條 本委員會應執行下列之職責: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第十一條 本委員會分工與執掌如附件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委員會相關之作業依友善校園輔導工作實施計劃另訂之。第十三條 本設置辦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十三條之規定,亦適用於教職員之相關問題。第十四條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並由 校長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龜山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組織表
類別 | 人數 | 職稱 | 性別 | 姓名 |
主任委員 | 1 | 校長 | 女 | 楊雅真 |
行政主管
(當然委員) |
4 | 輔導主任 | 男 | 蔡琮炫 |
教務主任 | 男 | 孫樹弘 | ||
學務主任 | 男 | 黃慶化 | ||
總務主任 | 女 | 孫亦昀 | ||
行政教師
(當然委員) |
2 | 輔導組長 | 女 | 黃雅鈴 |
生教組長 | 男 | 翁振元 | ||
教師代表 | 3 | 特教組長 | 女 | 張淑喜 |
專輔教師 | 女 | 林香吟 | ||
教師會代表 | 男 | 賴明塨 | ||
職員工代表 | 1 | 護理師 | 女 | 李昭華 |
家長代表 | 1 | 家長會長 | 男 | 黃思豪 |
學生代表 | 1 | 自治市小市長 | 女 | 蔡妙青 |
共計十三名(女性七名、男性六名)
附件二
桃園市龜山國小性別平等委員會工作執掌
組別 | 職稱 | 姓名 | 工作要項 |
總召集人 | 校長 | 楊雅真 | 相關會議之召集,相關工作之監督、考核。 |
副召集人 | 輔導主任 | 蔡琮炫 | 1.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劃,落實各組工作辦理。
2.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宣導活動。 3.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理念之研習,進行宣導與推廣。 |
執行秘書 | 輔導組長 | 黃雅鈴 | 1.蒐集有關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書籍及影片,以供教學參考。
2.提供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訊與諮詢。 3.出席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研習。 4.蒐集統整相關法規與連絡事項。 5.規劃校內性平案件相關輔導期程。 |
教學組 | 教務主任 | 孫樹弘 | 1.研發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
2.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與隨機教學之實施。 3.配合辦理教師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規畫與安排。 |
活動組 | 學務主任 | 黃慶化 | 1.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處理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2.教導學生有關生理衛生課程,防止性侵害事件發生。 3.配合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宣導活動:如學生海報、戲劇表演、相聲等進行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 4.出席有關處理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的研習。 |
調查組 | 生教組長 | 翁振元 | 1.調查處理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2.協助辦理校內各項性平教育宣導。 |
環境組 | 總務主任 | 孫亦昀 | 1.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並標示危險勿入警告標誌。
2.辦理校園設施之安全防護作為。 3.營造安全、溫馨性別平等之教育環境。 |
資源組 | 家長會 | 黃思豪 | 1.協助社區資源利用與家長聯繫工作。
2.協助辦理各項活動。 |
1.本委員會依相關職務為當然委員,職務調整時委員資格相對更動,不得拒任或延任,並依本身職責協助事件處理與後續事宜。
2.本委員會除上述職責外,處理校園性騷擾與性侵犯申訴事件時,亦應依相關規定成立處理小組並召開相關會議。
3.所有委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遵守:
迴避原則:由主任委員提出或由委員自行書面呈請委員會核定
保密原則:事件或會議內容除發言人(或指定代理發言人)外不得自行洩漏。
4.違反上述原則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外,並移送相關考核委員會議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