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二、宗旨:
(一)以教育方式破除性別歧視與迷思,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二)尊重多元特質,接納差異,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 育資源與環境。
三、實施原則:
(一)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1.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2.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4.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5.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6.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7.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8.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二)學習環境與資源部份
1.提供學生與教職員工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
2.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性別認同及性傾向。
3.招生、就學許可、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不因性別、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於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4.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5.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6.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均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三)課程、教材與教學部份
1.發展課程規劃、評量方式與活動設計方案時,不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並鼓勵學生發揮潛能。
2.編寫、審查及選用教材時,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應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
3.敎師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4.鼓勵學生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修習適性課程。
5.本校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
(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防治
1.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訂定本校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內容包括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等要項,以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或騷擾事項。
2.發生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除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通報外,並應將該事件交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四)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需符合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
四、實施步驟與策略
(一)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綜理本校與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
(二)建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絡」:以協助研習與融入課程規劃、活動設計、 教材編製、防治性侵害、性騷擾與家庭暴力等工作。
(三)擬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實施計畫,統整各處室相關資源,落實並檢視實施成果,以系統性協助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瞭解並落實性別平等的真諦。
(四)透過教學研究會討論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與課程融入之方案。提升教師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設計、評量與活動規劃的知能。
(五)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擬定本校「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規定」,定期辦理宣導與評鑑實施成效,以增進本校防治性侵害、性騷擾與家庭暴力等知能。
(六)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並依據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提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
(七)利用網路、各項教職員工與學生集會、研習時間等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規定。
伍、實施方式:
(一)教職員工研習進修活動。
(二)電影閱讀會。
(三)團體主題座談(午休或班級課程)。
(四)專題演講。
(五)讀書會或成長團體。
(六)融入相關領域課程。
(七)班週會討論。
(八)個案會議。
(九)危機處理流程演練。
(十)蒐集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及輔導資料與相關法令,供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
六、實施進度:本工作每學年末並辦理檢討,期能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宗旨。
七、預期效益:
(一)「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活動,均能按年度計畫與防治手冊,落實執行。
(二)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家長,均能具有性別意識,破除性別的歧視與迷思。
(三)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家長均能欣賞多元特質、接納差異,以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八、本工作所需經費依年度計畫所擬實施方案編列預算,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實施規定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決議,提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並公告周知,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