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國小輔導室

陪伴孩子成長的幸福園地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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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105.08.15訂定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
二、目的:為培養學生理性解決問題之態度,保障特殊教育學生權益,促進校園倫理,發揮
民主與法治教育的功能,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
三、依本要點設置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校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
法定代理人於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或其他學習權益受損時,得依本要點向本會提起申
訴。
四、組織成員:
(一)召集人:由校長兼任。
(二)執行秘書:由輔導主任兼任,協助召集人辦理會議之召集工作。
(三)幹事:由特教組長兼任,收受申訴單及協辦會議之召開。
(四)委員:共12人(含召集人),均為無給職,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任(兼)之。
1.處室主任3人(教務、訓導、總務)。
2.教師代表5人(資源班老師1人、特教班老師1人、特推會代表2人、教師會代
表1人)。
3.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2人。
4.特殊教育學者專家1人。
前項委員中,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不得超過半數,任一性別委員應站委員總數三
分之ㄧ以上。
五、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委員因故出缺得另行遴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止。
委員與申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者,應迴避之,並由校長另聘代理委員,就該申訴事項
代行職務。
六、申訴評議流程:
(一)申訴案件之提出應於管教或輔導措施之次日起十日內,由申訴人填妥「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書」(如附件一),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訴。
(二)本會於收到申訴人之申訴後,召集人必須於二週內召開會議。
(三)說明申訴原則及目標。
(四)個案申訴說明。
(五)召開會議十日內,做成申訴評議決定書(如附件二)。
(六)將申訴評議決定書送達申訴之學生或其家長或監護人。
(七)如不服申訴評議決定,得於申訴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會提出再申
訴。再申訴以一次為限。
(八)追蹤輔導。
七、評議原則:
(一)本會對於逾越期限之申訴案件,得不予受理,惟有充分理由並提出具體證明者,不
在此限。
(二)本會就書面資料審議學生申訴案件,會議之舉行以不公開為原則。召開時得視處理
案情需要,邀請申訴人級任導師、任課老師、家長、被申訴人或被申訴單位代表列
席。
(三)本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ㄧ以上出席,評議決定書之決議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四)本會之審議、表決及其他委員個別意見,應對外保密,涉及學生隱私之申訴案件與
申訴人之基本資料均應予以保密。
八、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完成評議後,應將評議決定書送達申訴人,申訴人同意學校處理
結果,學校應將評議決定書提報本市教育局備查。
九、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書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書

2017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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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補救教學「一般學習扶助」實施計畫

桃園市106學年度龜山國民小學推動「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一般學習扶助方案」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注意事項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二、桃園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貳、目的:

  • 整合本部學習扶助資源,以單一方案推動全國補救教學,彰顯教育正義精神。
  • 提供學習成就低落之弱勢國民中小學學生課業補救教學,以實現弱勢關懷並確保基本學力。
  • 縮短城鄉教育差距,提供國小中均等發展的機會。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肆、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龜山國民小學。

陸、行動策略:

一、成立補救教學工作推動小組(詳如附件)。

二、建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資料。

三、整體規劃補救教學方案。

四、就學習成就低落學生所需實施分組或小組補救教學。

五、招募並培訓補救教學人力資源。

六、募集民間相關經費及資源。

七、檢討實施成效。

柒、實施期間:本計畫共分四期實施

第一期(暑假):106年7月3日起至106年7月14日止。

第二期(第一學期):106年9月12日起至107年1月5日止。

第三期(寒假):暫定107年1月22日起至107年1月26日止

第四期(第二學期):暫定107年2月20日起至107年6月23日止。

捌、受輔對象:

  (一)本效未通過國語文、數學或英語科篩選測驗之學生,依未通過科目分科參加補救教學。

  (二)或本校身心障礙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及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評估認

        定有學習需求之學生,依國語文、數學或英語科之需求科目,分科參加補救教學(該類學生以

        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且不得單獨成班為原則)。

玖、教學人員:(以本校現職教師優先,若師資不足依序尋覓)

一、現職教師   二、退休教師三、大學生  四、  儲備教師  五、其他人員

拾、實施方式:

一、編班人數: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人。但有成班困難之偏遠、小型學校或其他特殊情況,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依實際情形編班。

二、編班方式:以抽離原班並依學生受輔科目實際程度編班為原則,並得採跨年級方式實施。班級人數未滿六人時,可採同年段混合編班。特定扶助學校之班級人數未超過十二人,得依原班實施。

三、上課科目:以國語文、數學二科為原則,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各科授課總節數。

四、實施時間:

  • 學期間每日課後實施二節。
  • 暑假每日實施半日四節。

五、教學進度:以學生落後進度進行補教教學。

六、實施範圍:應優先補救科技化評量系統所診斷受輔學生需補救之基本學習內容之範圍。

七、申請班級及經費如附件二。

八、辦理內容:

  • 成立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學習輔導小組,名冊如附件一。
  • 辦理職前講習。
  • 診斷學生起點行為及學習困難。
  • 設定補救教學目標。
  • 研擬補救教學方案。
  • 紀錄及檢討。

九、每學期及寒暑假結束後辦理成效檢討會。

拾壹、學生獎勵措施:

拾貳、獎勵:各校依權責視承辦人員辦理績效予以敘獎鼓勵。

拾叁、經費來源:辦理本項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款補助。

拾肆、預期成效

一、配合學生程度教學,協助弱勢學生建立學習興趣及自信心。

二、加強多元學習輔導,增進學習效果,提升弱勢學生之學習競爭力。

拾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實施。

 

 

 

 

 

 

 

 

 

 

 

 

 

 

 

 

 

附件

龜山國民小學106學年度「補救教學一般扶助方案」

推動小組組織成員

 

工作名稱 職稱 姓名 工作項目
召集人 校長 楊雅真 統整及監督本計畫實施狀況
副召集人 家長會長 藍佳琪 協調統整家長業務
副召集人 輔導主任 蔡琮炫 規劃本計畫執行實施
執行祕書 輔導組長 黃薇靜 執行本計畫及彙整成果
教學研究組 教務主任 孫樹弘 規劃課程進修
教學研究組 教學組長 賴怡玲 規劃課程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吳淑芬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施杏枝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劉建國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徐麗華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楊孟軒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專輔老師 林香吟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教學研究組 導師 李公權 規劃執行課程及進修
安全維護祖 訓導主任 黃慶化 學生安全維護
安全維護祖 生教組長 翁振元 學生安全維護
經費資源組 總務主任 孫亦昀 經費核銷社會資源
經費資源組 會計主任 謝炎昇 經費核銷社會資源
經費資源組 出納組長 李盈昇 經費核銷社會資源
活動宣傳組 特教組長 賴韻如 專業宣傳意願調查
經費資源組 各班導師 級任老師 專業宣傳意願調查

 

2012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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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簡介

【輔導室】

● 輔導主任:孫樹弘

聯絡電話:03-3203571*610

工作職掌:

  1. 綜理輔導室業務及兼任「特殊教育委員會」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
    策劃執行特殊教育、生命教育、家庭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活動等事宜。
  2. 辦理特殊教育推行小組、資源班等相關事宜。
  3. 辦理新生始業輔導、迎新活動及畢業生升學與追蹤輔導。
  4. 辦理全校家長日(班親會)、特教研習、特教宣導月活動。
  5. 協助教師檢出適應不良兒童,執行個別及小團體輔導事宜。
  6. 填報暨維護輔導資料系統、特教通報網事宜。
  7. 評估篩選高風險家庭及高關懷學生之轉介或通報等事宜。
  8. 教育優先區各項業務(規劃辦理親職教育活動、講座)事宜。
  9. 購置、保管、蒐集輔導處各類叢書、刊物、資料供教師參考。

● 輔導組長:黃雅鈴

聯絡電話:03-3203571*611

工作職掌:

  1. 擬定學生學習輔導及生活輔導計劃。
  2. 新生入學輔導。
  3. 畢業生輔導。
  4. 協助老師實施適應異常學童輔導。
  5. 策劃實施班級輔導及小團體輔導。
  6. 策劃實施個案輔導。
  7. 策劃執行認輔制度。
  8. 策劃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活動計劃。
  9. 策劃執行生命教育活動計劃。
  10. 策劃執行年度親職教育。
  11. 策劃執行外藉配偶教育輔導活動。
  12. 建立各種輔導表冊及會議紀錄。
  13. 協助教師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14. 學生輔導資料之保管及移轉。
  15. 其他有關輔導交辦事項。

● 特教組長:吳東壁

聯絡電話:03-3203571*612

工作職掌:

  1. 擬定特殊教育計劃及章則。
  2. 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計劃及執行年度各項特殊教育工作。
  3. 策劃特殊教育班級教師教學輔導工作。
  4. 辦理特殊班級學生鑑定安置事宜。
  5. 辦理情緒障礙、學習障礙相關業務。
  6. 辦理提早入學及資賦優異相關業務。
  7. 辦理特殊學生轉介及追踨輔導。
  8. 辦理各項心理測驗。
  9. 協助普通班教師輔導各類特殊兒童。
  10. 協助特教班及資源班執行個別教育方案及相關輔導工作。

 

● 專任輔導教師:林香吟  劉燕玲

聯絡電話:03-3203571*613

工作職掌:

  1. 規劃執行發展性班級團體輔導。
  2. 提供親師生輔導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3. 高關懷學生辨識與篩檢,並針對有需要之學生實施個別輔導與小團體輔導。
  4. 因應突發與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5. 依校本位輔導需要,協助輔導室規劃預防性輔導知能研習以及家長親職教育活動。
  6. 參與學生個案相關會議。
  7. 個案評估、轉介、追蹤輔導、成效評估與建檔等個案管理工作。
  8. 支援重大事件發生後之心理復健與團體輔導。
  9. 學生嚴重行為問題、精神疾病與心理疾病學生之轉介,及依個案學生狀況適時與專業輔導人員進行合作之輔導與追蹤。
  10. 其他交辦事項。

 

【資源班】

● 彭臻瑤 老師

● 許琬宜 老師

● 黃瑩筑 老師

● 曹乃馥老師

工作職掌:

  1. 辦理與接受學生轉介及診斷鑑定。
  2. 建立班級學生個案資料。
  3. 與普通班教師共同為每位學生設計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4. 實施教學及輔導活動。
  5. 蒐集、編製教材教具。
  6. 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聯絡,交換教學心得,且主動召集個案研討會議。
  7. 實施教學評量工作。
  8. 對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服務與教學資源。
  9. 自我評鑑資源班運作,並隨時進行教學研究。
  10. 協助輔導室規劃資源班之運作,並隨時進行個案研究。
  11. 協助輔導室組成「學校特殊學生鑑定小組」,核定符合要件之學生進入資源班。
  12. 協助輔導室與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間之協調工作。
  13. 協助輔導室召開教學研究會、家長座談會、個案研討會議。

 

【特教班】

● 王巧筠老師。

● 余珍穎老師。

● 陳秀清老師:教師助理員。民國九十七年由學校教評會聘雇。

       司 機:周恭賢

教學理念:

  1. 發展孩子的潛能,讓孩子發揮其所能。
  2. 用愛心包容缺陷、用耐心輔導學習、用信心期待成長進步。
  3. 尊重每位孩子的生命尊嚴,給予最適切的教導。
  4. 因材施教,著重個別化教學。

教學方式:

  1. 學期初擬定IEP個別化教學計畫。
  2. 認知學習按個別學習能力分高低(A、B)二組教學。
  3. 生活及藝能學習以團體教學為主,並適時予以個別指導。